常见法律问题问答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4年第9期  [字号:  ]  

  Q :5 月1 日,某商场发布一则广告称,为回报消费者,在从次日起的三日内,对一款9 英寸、原价为2680 元的平板电脑以每部1000 元的特价销售,且数量不限,广告配有该种平板电脑的图片。我在销售当日一早便等候在商场门口并第一个进入商场,却被告知特价平板电脑已经售完。请问我是否有理由要求商家按1000 元卖我平板电脑?

  A :在这种情况下,商场拒售构成违约且无权单方撤销承诺,商场应当依广告承诺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商场的广告中虽存在不切实际之处,但仍必须兑现。

  Q :李某与我签订水泥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后,因质量问题产生纠纷,我要求他按照合同赔偿损失。但李某称其未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不具有合同主体资格,买卖合同无效。请问我签的合同到底有效吗?

  A :李某没有注册登记违反了工商部门的法律规定,其行为应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制裁,但对买卖合同的效力并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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