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早已成为发达国家农业经济的基本单位,国外家庭农场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水平也相当的高


国外家庭农场的成功模式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3年第5期  [字号:  ]  

作者:冯晓霞

 

  “家庭农场”一词源于欧美。欧美的家庭农场因拥有广阔的土地、先进的设备、成熟的经营管理,呈现出高度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水平。尽管中外在土地政策、户籍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国外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模式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美国:家庭农场引领智能潮流

  在美国,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农业生产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 世纪,当时高度机械化和集约化几乎成为美国农业的代名词。家庭农场是美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形式,约占各类农场总数的87%,而合伙农场和公司农场分别占10%和3%.并且许多合伙农场和公司农场也以家庭农场为依托,因此可以说美国的农场几乎都是家庭农场,美国农业就是在农户家庭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美国220 多万家农场中,大约有350 多万农业劳动力,平均每个农场主经营400 英亩(约等于2400 亩)的土地,平均每个农场的劳动力为1.6 个。2010 年,美国收入超过100 万美元的农场88% 属于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占全美农产品生产量的79%.联合收割机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生物技术提升了农产品产出,早期订单降低了农产品价格下挫和销售困难的风险——农业现代化让众多美国农场主变成了富人。

  一个人耕种3000 英亩的土地,在美国是可以轻而易举做到的。在位于北达科他州河谷市的一个家庭农场里,让人眼花缭乱的农业机械把农场主格雷格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了出来,只要他动动手指,先进的农业机械就会帮他完成几乎所有的田间劳作。

  格雷格拥有一台安装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大型拖拉机,这种拖拉机由电脑控制和卫星导航在田间作业,根本无需人工操作。更重要的是,传统拖拉机在人工操作下很难精确耕作,耕作的土地往往会部分重叠或出现漏耕情况。

  而利用全球定位系统,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并且此系统有数据交换功能,可一边工作,一边与附近的农业科技中心交换数据,据此机器自动调整工作参数。

  如果说耕作、收割和放牧自动化解放了农民的体力,那么农业高度信息化则解放了农民的脑力。格雷格通过卫星遥感检测农作物和牛羊的各项生物指标,从而准确调整饲料配方、控制粮食干湿度和仓库温度、识别杂草和病毒、计算粮食种植量和杀虫药剂量等;利用移动互联网随时随地浏览期货行情,并据此作出是否卖出粮食的决定。这些无处不在的高科技应用让仅占全国人口1.8% 的美国农民养活了近3 亿美国人,使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

  很多人觉得拥有巨大农场的美国农场主非常富有,但格雷格的年收入并不多。由于化肥价格上涨、油价飞涨,加上高科技的成本投入、天气和国际市场等因素,农场的利润实际很薄。

  他每年在农业上的投入高达39 万美元,收入大约40 万美元,基本没有什么利润。虽然自己只能维持不赔不赚的局面,但在美国农业是一个受到高度重视和保护的行业。美国政府多年来一直对农业给予许多税收优惠。农民要交纳的税中,所得税是最大的一块。所得税是根据收入多少累进计算,收入越高,税也交得越多。

  每年约有1/4 的美国农场主由于其农场属于资源有限农场而免交所得税,还有一半的农场主只需按15% 的最低税率交税。只有5% 的大农场主需要按较高税率纳税,这些人交的税要占农业税收总额的一半左右。

  除了税收优惠,联邦政府还直接对农业进行补贴。2002 年布什政府颁布的农业法规定,今后10 年里,政府对农业的各种补贴和财政支持达到1900 亿美元,平均每年投入190 亿美元,正好低于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每年农业补贴不得高于191 亿美元的上限。 美国农产品补贴措施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3类:一是支持性收购,类似于中国的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二是差价补贴,即事先确定一个目标价格,然后按照目标价格与实际的市场平均价格之差进行补贴。

  三是直接补贴,又叫“不挂钩补贴”。

  美国的农业补贴政策给美国农民带来了巨大实惠,提高了农民收入,缩小了城乡差距。

  补贴政策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优势,因此美国农产品能在国际市场上以较低价格获得竞争优势。美国之所以能成为世界头号农产品出口大国,很大程度上靠的就是补贴。

  法国:花园般的专业化农场

  法国最美的地方不在巴黎城区,而在那些远离尘嚣的乡村。与中国农民想要进城的愿望相反,法国农民不愿到城里生活,并且还很担心城里人下乡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法国的家庭农场不仅美丽如画,现代化程度也很高,农产品不仅能够充分满足本国需求,还能大量出口,是世界上农产品出口最多的几个国家之一。

  法国农业的经营方式主要是中小农场,这些中小农场占农场总数的81%,它们既是法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又是农村经济结构的基础。

  1789 年法国大革命前,仅占总人口2% 的教士和贵族拥有35% 的土地,2000 多万农民仅拥有65%的土地。大革命时期,国民公会颁布法令,把逃亡贵族的土地分成小块出售,地价10 年付清。农村公有土地按当地人口分配,无条件地废除一切封建权利,法国土地逐渐走向集中化,只是家庭农场规模较小,农户土地面积小。从20 世纪60 年代起,在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引导和鼓励下,法国农场的数量逐渐减少,农场的土地规模逐步扩大。

  法国农场最突出的特点是专业化,即农场将耕种、收获、运输和供应等工序交给农场外的专业企业来做,使农场从自给性生产转变为商品化生产。在专业化经营上,法国农场按照经营内容大体可分为畜牧农场、谷物农场、葡萄农场、水果农场、蔬菜农场等,专业农场大部分经营一种产品,突出各自产品特点。

  丹麦:农场主的王国

  丹麦是诞生童话故事的国度,对于丹麦人来说,农业就像一个童话世界,人们可以尽情地在自家农场里播种试验。丹麦人用3% 左右的人口生产出可供养3 倍丹麦人口的粮食,并且出口到世界170多个国家和地区。

  18 世纪80 年代之前,丹麦90% 的土地归王室和大地主所有,只有10% 的土地归农民所有。

  一场土地改革运动之后,90% 的土地归农民所有,形成了以家庭为核心的经营模式。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农业的集中化程度也逐渐提高。家庭农场从20 世纪50 年代的20 万个,减少到90 年代末的6 万多个。平均规模也从16 公顷左右,猛增至40 多公顷。农业集中度的提高使土地适宜大机械耕作,也让劳动力很快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丹麦目前可以称得上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场主的王国”,全国大约有6.7 万家农场,家庭农场平均拥有40 公顷土地,87%的农场不雇佣帮手,主要依靠家庭内部劳力。

  在丹麦,农场财产虽然归私人所有,但子女并无继承权。若子女要继续经营上一代的农场,必须积累一定的资金,或通过抵押信贷社和银行得到贷款,然后按市场价购买农场。此外,许多综合性农场逐渐演变成专业的养猪场、奶牛场,或专门从事耕种的生产农场。为了很好地发展这些专业农场,政府规定凡购买超过30公顷土地的农场主必须接受为期5 年的农业学院正规培训,才能承担管理农业的责任,且农场主必须居住在自己的农场中才能获准进行耕种。

  大量的农产品如何卖出去?在丹麦,几乎所有农场都加入了农民协作社,农产品出售主要由这些协作社负责。每个农场主都是农业协作社的成员,农场主必须把全部产品卖给协作社建立的商业公司,而且商业公司不能拒收。

  为了防止购买产品时压级、压价,协作社内部通过选举或投票办法选择供货者。协作社有董事会,定期选举管理人员来解决买卖双方的纠纷和利益冲突。

  在丹麦,农场主还能够接受终身教育服务。终身教育由遍布全国的农业咨询服务中心提供,并与农业院校、研究机构紧密合作,每年定期对农民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打造知识型农民队伍。

  日本:家庭式高品质农场

  日本的耕地面积只占其国土面积的11.8%,占世界耕地总面积的0.3%,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仅为美国的1/37.耕地少、土地贫瘠细碎决定了日本必须实行专业化集约经营,必须走“ 家庭式高品质农场”模式。

  1946 年至1950 年,日本政府采取强硬措施购买地主的土地转卖给无地、少地的农户,自耕农在总农户中的比重占到88%,耕地占到90%,并且把农户土地规模限制在3 公顷以内,此后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日本政府1961 年制定的《农业基本法》鼓励农业生产扩大和农业结构调整,1962 年对该法修订,农户土地规模可超过3公顷,前提是只能使用本家庭的劳力。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工业化发展,日本农村青壮劳力不断涌向城市,农业人口不断减少,政府把农地改革的重点由所有制转向使用制度,在农地小规模家庭占有的基础上发展协作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鼓励农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政府鼓励农田租赁和作业委托等形式的协作生产,以避开土地集中的困难和分散的土地占有给农业发展带来的障碍。如以土地租佃为中心,促进土地经营权流动,促进农地的集中连片经营和共同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农协为主,帮助核心农户和生产合作组织妥善经营农户出租和委托作业的耕地等。

  不管是美国的大型家庭农场,还是法国、丹麦的中型家庭农场,亦或是日本的小型家庭农场,它们都是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逐步实行土地的相对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在其发展的进程中,都会受到科技化、机械化、农业政策以及自然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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