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家庭农场不能“一刀切”
——专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郑风田教授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3年第5期  [字号:  ]  

作者:石海娥

  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 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个。

  那么,何为“家庭农场”?这种形式适合在哪些地区开展?目前在我国推广如何?在推广过程中有哪些难题?未来又该如何发展?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郑风田教授。

  《光彩》: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家庭农场”这个概念?其产生背景又是什么?

  郑风田:按照农业部的解释,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事实上,这个界定是比较模糊的。虽然目前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都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但他们对“家庭农场”的界定范围也千差万别。

  一项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绝大多数不愿意返乡务农。设想20 年后,我们的地谁来种,猪谁来养?日常生活中的肉、奶、禽、蛋又将从何而来?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因此,此次一号文件提出要对农业经营机制进行改革创新,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此满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

  《光彩》:目前在我国发展家庭农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郑风田:有三大问题是必须要重视的。

  一是明确适合发展家庭农场的地区。不是什么地区都适合搞家庭农场,也不是什么农户都能搞好家庭农场。只有那些非农就业机会高、农民市民化速度快、城镇化比率高的地区才有条件搞家庭农场,也只有那些得到高质量培训的职业农民,才能真正搞活、搞好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发展还必须建立在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与纠纷机制的基础上,否则易引发社会矛盾。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不同地区土地流转差别很大。上海、北京最高, 分别达59.3%、46.3%,属于第一梯队;浙江、重庆、江苏分别是38.9%、36.2%、34.2%, 属于第二梯队;第三梯队的湖南为21.4% ;第四梯队的湖北、安徽、江西、河南分别为14.6%、14.2%、13.76%、13.39% ;第五梯队的山西则为5.77%.第一与第二梯队的非农就业率高,非农收入也高,城镇化比率更高。发展家庭农场就比较容易。而中西部农区则不太合适。整体来讲,可以在城镇化比率高、非农就业率高的地区适当建设家庭农场,不应全国“一刀切”,都搞家庭农场。

  二是建立完善农民工市民化后的土地退出机制。家庭农场承包土地规模扩大的地从哪里来?

  只能从那些已有稳定的非农就业且户籍已进城的农民那里租赁。虽然我国城镇化比率目前已达到51%,但城镇户口只占35%,还有16% 的人口虽然在城镇工作,但没有城镇户籍,因此难以实现农村承包土地的彻底流转。随着城镇化的加速,这16% 的人如果获得城镇户籍,就可以建立农民变市民的承包地自愿退出机制。

  对于那些不愿从事农业又不愿保留承包地的迁移农民,要给予足额补偿,不能强制剥夺其承包权。而对那些虽在城市工作,但由于工作不稳定、无住房等原因不愿放弃农村承包地的农民,也不能强制退出。

  户籍改革不应与承包地退出挂钩,这是土地流转的底线。我国已实行土地长期承包制度,承包土地已是农民最大的财产,这个财产只能通过租赁售卖,不能无偿剥夺。为了保障退出后农民能够在城镇稳定下来,退出价格不应太低。对于这一问题,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是,进城工作的农民如果把农村的土地卖掉,不但可以在城市买到住房,而且还有余钱做小买卖,这一举措就保证了出卖土地的农民能在城镇稳定下来。相反,目前我国城镇的居住成本太高,仅有1% 的农民工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强制他们放弃家乡的土地,风险太大,农民也会强烈抵制。

  三是提供完善的培训与社会化服务,这一点是家庭农场能否搞活的关键。就目前来看,家庭农场地位其实很尴尬。和小农户相比,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并不一定更高。如果从事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并不能降低生产成本,也难以获得更高的产量和价格。与农业企业相比,家庭农场的经营水平、品牌影响力又处于下风。近年来家庭规模化养殖出现了很多种安全问题,都是缺技术、管理不规范造成的。因此,单纯家庭从事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如果管理培训跟不上,很容易出现大的食品安全问题。

  《光彩》:目前我国发展家庭农场面临的难题有哪些?

  郑风田:有两大突出难题。

  其一是地从哪里来。一号文件规定,既不能限制也不能强制农民流转土地。从这一点来看,家庭农场只能在特定地区发展,比如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工业发达地区,或者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城郊,因为这些地区非农就业机会多,收入又高,不少农民不愿意耕种土地,因此比较容易。因此,未来非农就业机会与城镇化速度直接决定家庭农场的发展速度。

  其二是租金如何消化。我国目前已授予农民土地长期承包权,搞家庭农场当然也不能违反这个规定,只能通过土地流转来搞家庭农场。

  目前北京周边一亩地的流转年租金已达2000 元,而东北不少地区的年租金也近千元。家庭农场从别的农户租种土地,承包费如何消解是个大问题。如果家庭农场继续种植传统的粮食作物,租金压力就会很大,会面临种不下去的困境。

  搞养殖或种植瓜果蔬菜,虽然在初期可以通过政府补贴消解一部分承包租金,但毕竟政府不能无限补下去。

  《光彩》:家庭农场的未来发展前景如何?

  郑风田:家庭农场是现行家庭经营的一种补充而不是替代形式,主要是解决目前我国土地承包中经营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农业经营主体老龄化等问题,着力吸引一批职业农民留在农村,以解决“无人种地”的难题,因此必须根据当地城镇化水平、非农就业机会与农民退出愿意而渐进发展,不能出现“垒大户”式的强制人造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的农业经营形式,各界都有不少的期待。但家庭农场毕竟是一个外来概念,如何在中国的土地上生根发芽,需要精心谋划,更需要积极探索,不能急躁冒进,也不要抑制创新。

  目前试点地区家庭农场的首要目标是让农民学会经营。家庭农场要想发展好,必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多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经营者的专业素质和科技文化水平,让他们既懂生产又会经营。同时还应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包括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

  如果生产一般的农产品,规模小的家庭农场竞争不过大的农业公司和普通农民,因此家庭农场应该走“中间道路”,紧紧抓住城市中的多种需求,生产高质量、高附加值的农产品。

  可以预见的是,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如果发展好,就可以成为对工商资本大规模、长时间占用农地的一种矫正。但如果处置不当,人为强制把农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有可能引发大规模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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