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底,我开始租住北京龙金厦房屋中介公司代理的一个次卧,租住期间热水器、马桶等设施经常出问题,而龙金厦从未履行过合同上规定的维修义务。今年3月底,该次卧租期期满,我按合同要求与龙金厦办理退房交接手续,但该公司以各种借口拒绝退还1150元押金。该公司所谓的家具损坏、水电费欠交等理由根本不成立,因为当初退房交接时立有字据,字据上并没有这些情况。另外,该公司声称房中丢了一件红木家具,而当初签的合同上根本没有这件家具。4月初,我和另外两名租户到该公司索退押金,在事实证据面前,该公司经理和业务员便居然对我们进行人身攻击和恐吓。我们当场拨打了110,110民警抵达现场后,因对方没有真正动手,只对业务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就走了。之后我们向消协投诉该公司,消协的工作人员后来告知我们,针对龙金厦的投诉很多,但消协方面没有一次调解成功过,消协多次约见该公司负责人,均遭拒绝。我们又向住建委投诉,住建委也持同样的态度:我们管不了这个,你们还是上法庭吧。我们不怕上法院,因为现有的事实证据,我们完全可以胜诉;可我们都是上班族,上法院起诉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我们真的伤不起!难道这么多监管部门都管不了这家中介公司的违法行为?难道消费者遇到租赁欺诈后,只能上法院才能解决问题?(北京 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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