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权保护“法大”还是“人大”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1年第2期  [字号:  ]   [关键字:  私权保护]

  贵刊2011年第一期卷首语“保护私有财产应该落到实处”表达出对宪法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性规定仍然还有制度缺失的担忧,很具有现实意义。翻看时下的报纸、杂志,打开网络和电视,恐怕最让人揪心的事情就是“强制拆除”,而更让人坐立不安的是一再进入公众视野的“史上最牛钉子户”对抗“强制拆除”,这些对抗折射出《物权法》等民法在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合法私有财产权利时是多么的无力、无奈和无助。强制拆迁,冠冕堂皇的依据是法院判决和拆迁管理办法、条例以及政府的规划,实际上就是利益圈帮助开发商巧取豪夺,让百姓的权益停留在纸面上、甚至被忽略。《物权法》中的“征收”也被他们用轰鸣的铲车和冰冷的警棍血淋淋地诠释成“强制征收”,法律的尊严在破砖碎瓦前荡然无存,政府的声誉面临露宿废墟者的质疑,而民众求助的声音在偌大一个“拆”字面前,愈发显得微弱。
  西方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洛克在其名著《政府论》中写道:人们既然都是平等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所幸,我们这个社会理性的人占了绝大多数,正义也总有被伸张的那一刻,虽然有时还会迟到。所以,我宁愿相信法治国家的法制之路不可能一帆风顺,就好像民富之路不可能一夜实现;我也宁愿相信,在公共利益面前,贫穷者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我更愿意相信法治的国家,“法治”大过“人治”。(湖南读者  骆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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