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素有乐善好施的传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现代意义上的民间慈善事业是在最近几年才为大众所关注。 2004年,民政部出台《基金会管理条例》,《条例》将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增设了非公募基金会这个新种类,允许以企业和个人的名义命名非公募基金会。这为民营企业家释放行善的内心冲动,以基金会这样一种现代慈善的组织形式为平台,将慈善作为一种事业来做开辟了制度空间。 然而,“善门难开,善门难进”依旧是企业家行善时的一声叹息。一方面,相关制度安排还远未完善:慈善事业处在一种政府相对垄断的状态,注册非公募基金门槛高、程序复杂,且成功率低、耗时长,慈善机构的独立性有待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力度不大;第三方监管机制也不健全。 另一方面,慈善主体自身也存在着不足:人们对基金会的规范运作还没有足够的经验;缺乏各类专业管理人才。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如何做慈善捐赠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是企业家必须面对的难题。 本期封面故事我们报道了几个企业家以非公募基金会为组织形式,履行社会责任的故事,他们以爱心、勇气和智慧对慈善事业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可资借鉴的尝试。 商而优则善。不慈善,不商道。散财有道,仍需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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