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若像康建国这般昧着良心赚黑钱,最终必将走向犯罪的深渊
2005年9月2日,湖南省娄底市支华煤矿和雄兴煤矿的老板康建国被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及罪名为偷税漏税、职务侵占、涉黑、行贿等。11月中旬,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就康建国一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从一个农民到煤矿老板,当过省劳模,还曾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缘何一夜之间沦为阶下囚?故事还得从13年前说起……
暴力霸矿,小股东当上矿老板 湖南省娄底市下辖的新化县温塘镇是个偏僻而贫瘠的山区。但是,在这贫瘠偏僻的山峰下,沉睡着绵延数十里的千年乌金——煤矿。 康建国所在的支华村煤炭储量特别丰富,但个人开矿,势单力薄,于是,做梦都想发财的村民们寻思着合股开采煤矿。1993年,村民刘玉清等人先后吸收村民183个,吸纳股金近51万元创办了支华煤矿,康建国把自己的全部储蓄5000元投了进去,成了支华煤矿的股东之一。 1996年,支华煤矿开始出煤,但由于股东人数较多,人心不齐,制度不健全等原因,煤矿的正常生产难以维持,不到一年就亏损了30多万元。康建国此时已不甘心于做一个小股东,他的野心是做煤矿的老板。可是他的财力不够,他决定采取暴力。于是,康建国采取切断水源,强行封矿,组织打手殴打矿里人员,煽动装煤不给钱等种种手段,致使煤矿陷入瘫痪。 在1998年7、8月间,康建国迫使董事会在没有召开股东会、未经股东会通过的情况下,决定将煤矿转向承包。1998年8月30日,康建国终于阴谋得逞,他迫使煤矿进行招标投标大会,并由其中标。随后康建国与董事会签订了《关于支华煤矿承包的合同书》,约定承包期限为5年,康建国每年交纳承包金20万元,合同期满后,康建国对煤矿的投资由煤矿按一定比例返还,最高比例可达投资总额的70%等。与康建国一起承包煤矿的还有董事会和矿务会的成员,他们由发包方变成了承包方。 可是,股东中大多数人反对康建国承包煤矿。股东们认为此次承包难以排除招标方与投标方恶意串通的嫌疑,因为康建国等人在承包煤矿前后总计投入了几百万元,若依合同中的返还比例,承包期满后煤矿应返还康建国百万余元,而5年内他交纳的承包金才100万元,这明显不合理,侵犯了广大股东的利益。 1998年10月,支华煤矿70多名股东联名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康建国未征得全体股东和董事会同意,采取非法手段强行侵占支华煤矿,要求判令康建国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面对诸多疑问,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作出了一审判决,在一审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在承包合同签订后,绝大部分股东领取了康建国根据承包合同所预交的承包款来分发的应付款,已应视为绝大多数股东对承包合同予以了认可,故不影响承包合同的效力”。据此,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股东们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股东不服判决,他们数十次上访,取得了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支华煤矿案予以复查的批示。湖南省高院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就在股东们为支华煤矿股权问题打官司期间,李志初等18名股东又集资筹办了雄兴煤矿。该矿出煤后,康建国投入6万元,成为该矿股东。然而,康建国进入煤矿后,故伎重施,采取各种“黑道”手段,要求承包该矿。2003年7月19日,股东代表与康建国签订了承包协议。康建国每年向煤矿原来的18个股东交纳135万元承包款。 支华、雄兴两个煤矿绝大部分股东是支华村民,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靠煤矿分红。自从康建国承包了两家煤矿后,很多股东在这两年之内均未领到分文红利,有的股东甚至血本无归,越来越多的人被迫卷入对康建国的诉讼之中。康建国的霸道承包,引发了与股东长达8年的官司,股东们甚至反映到了国务院。但是,这并未影响到康建国迅速地积聚财富。 2001年底,煤炭行情看好,康建国提前终止了与支华煤矿的承包合同,重新组建股份,吸纳支华村民、社会人员及党政干部股金共计604万元,康建国投资67万元,仍为法人代表、矿长。2002年元月,康建国召集其他6个管理人员开会,决定每月集体对财务清理一次,将不需要做账的收入和支出凭据销毁。在雄兴煤矿,康建国也如法炮制。他召集雄兴煤矿12名管理人员开会,决定隔一段时间就把账目清理一次,把不需要做账的收入和支出凭证销毁。在支华、雄兴两矿,管理班子每人每年都能分得几万、十几万的私分红利。2003年到2004年间,雄兴煤矿私分盈利301万元,支华煤矿亦私分300多万元。康建国本人私分120多万元。康建国每个月还在矿里报销几万、几十万费用,无人监管,只要一张领条就行,月底就把领条销毁。 康建国还组建了强大的护矿队,囤积大量砍刀、枪支等武器。支华村3组妇女李菜娥因为儿子被罚扣工资找到康建国,被康建国的手下打得吐血昏迷,继而被拖走。李菜娥两个月后死亡,其丈夫康爱光在葬礼时听说康建国要来,吓得在外躲藏数天。矿工曹光晖挖矿受伤后,家属到支华煤矿为其讨要医疗费用,被矿里召来的数十名不明身份的人打伤,相关医疗费至今拒付。
“黑”矿长走“红”道燃民愤 在对煤矿股权的争夺过程中,康建国深刻地体会到政治身份的重要性。在掌控支华、雄兴两煤矿后,康建国加速了对权力通道的渗透。他首先通过私下拉票竞选上了新化县人大代表。之后,通过活动,康建国摇身从矿老板荣调镇里,当上了国家干部,成为政法办副主任,还当上了镇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全镇安全生产。 康建国作为镇安检员,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整顿期间,别的煤矿都奉命停产,唯独支华煤矿照产不误。而事实上,他掌管的两家煤矿,没有一家合格:支华矿一直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雄兴矿连煤炭生产许可证都没拿到。 非法获取暴利必然要寻求政府监管部门的庇护,腐败与“黑”煤之间也迅速结合。除了康建国主动邀请一些政府监管部门的“要害人物”入股煤矿分红外,一些自恃“位高权重”的党政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也主动提出入股要求。在康建国的两个煤矿增资扩股时,新化县原矿管局局长和矿管局资源股长利用职权要求每人入2万元原始股,入股后2万元马上变成了4万元。而原温塘镇一位党委书记则要求为自己的亲友入股31.5万元。 “康建国花钱豪爽、讲义气、一脸是笑。”仅2000年11月到2003年3月,康建国送给相关部门的人民币共计55万余元。一些领导到省城长沙都乐意带上康建国,因为他们需要康建国掏钱买单。康建国则通过跟随官员结识了省城众多官员,积累政治资源,可谓各取所需。大量金钱投入后,康建国谋取个人利益和荣誉之途一路绿灯。 2004年是康建国突飞猛进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康建国不仅被评上省劳模,还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新化县煤炭局、安监局在上报的推荐材料里说:“在多灾多害、事故频发的娄底地区,支华煤矿的安全事故发生率一直保持在零的水平。”在康建国参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材料上写道:“该同志任支华煤矿安全检查员7年,该矿从未发生过大小安全事故;康建国有功于社会,有功于人民……” 2005年,康建国“更上一层楼”,被推荐作为“全国劳模”人选。惊闻此信,知道内幕的村民们再也坐不住了,愤怒的村民跑到湖南省总工会告状,湖南省总工会将康建国的推荐材料打了回来,要求复议。然而,正在“复议”当中,康建国事发。
疯狂到头坠法网 2005年3月,来自支华村的一封举报信引起了娄底市委几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信中反映:新华县温塘镇支华、雄兴两煤矿存在销毁盈利账目,大股东吃小股东,党政干部入股等问题。当时,正值娄底市委下决心清理“官”“煤”勾结问题,几位主要市级领导都作出批示:作为典型案子来查。 娄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悄悄成立了以副支队长李雄为组长的专案组。专案组展开了大量细致隐秘的调查,案情逐渐清晰。 2005年5月,娄底市公安局决定对支华和雄兴两家煤矿的主要管理人员实施抓捕。 在康建国的住所,警方获得了意外的证据:记载着党政干部入股分红情况的详细账目的笔记本。笔记本里清晰地记录了在煤矿入股的32名新化县国字号工作人员的真实姓名和具体入股金额。随即,支华、雄兴两煤矿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销毁与隐匿会计资料、偷税、职务侵占、党政干部入股参与营利活动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一一浮出水面。 警方还查封了支华和雄兴煤矿近年来的财务记录。但是,这些账目几乎都是重新建立的假账。警方在其中仅仅发现了一份雄兴煤矿4月份的真实账目。4月份的真实账目利润是136万多元,但是他给股东的假账上面4月份的利润只有17.5万元,给国税局的报表上,利润只有1.6529万元。报税的利润额还不到真实利润的一个零头,康建国到底共偷逃了多少税款,难以估量。 煤矿的真实账目都到哪里去了呢?警方发现了一份特别的协议,其主要的内容是:第一,今后就做假账,把真的都毁掉;第二,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第三,谁泄露,谁负责。 康建国如此隐瞒真实利润,除了偷逃税款,还有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把大部分利润进行小范围的私分,也就是所谓的大股东吃小股东。经查明,两年来,被康建国小范围私分的利润共计600多万元,而康建国本人获得120多万元。由于大部分股东都是支华村的村民,守着煤矿却不受益,大部分村民早已愤愤不平:“康建国这个人啊,就是四个字,心狠、心黑。”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编辑 李海侠(zhao@gcma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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