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鱼引来垂钓客,合伙养虾
上世纪90年代,江西南下广东打工者众多,南昌市罗家镇京川村的村民也不例外,因此村里许多土地就闲在那没人管。1996年,该村党支书胡根生做了一个决定:用闲置的土地办一个养鱼场。于是他把本村没人种的地接手过来,和自己的30亩鱼塘合在一起共60亩地,养起了“四大家鱼”,这一年他挣了近2万元。 1998年的一天,一位台商来胡根生的鱼塘钓鱼,临走时对他说,“在广东中山,像你这样的鱼塘用来养虾,收入比养鱼要多好几倍,这么好的地方用来养鱼太浪费了!”原来这位台商曾在广东中山市办过养虾场,精通养虾的技术。
台商回台湾了,可胡根生的心动了。那时他家里还没装电话,就和那位台商书信往来,探讨养虾的事情。1年后台商返回大陆,向胡根生抛出了橄榄枝,说如果胡根生确有养虾之意,他愿意来江西和他合伙养虾。
胡根生喜出望外,于是他又网罗过来几十亩地,决定大干一场。1999年底,双方达成协议,胡根生提供3口大虾塘(约100亩)和20万元,台商则提供养虾的技术和10万元,双方合作养殖罗氏沼虾,利润平分。
虾苗从广东运过来,在胡根生的鱼塘里长势喜人,南昌市许多酒店前来订货,一位赣州的老板还提出以23元/斤的价格包销这里的虾。眼看就可以卖个好价钱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却把这两位养虾人的美梦打得粉碎。那是2000年的9月27日,胡根生至今记忆犹新,那天白天特别闷热,晚上电闪雷鸣,风雨大作,待第2天一早他们赶到虾塘边时,3口虾塘里漂满了已经开始发红的死虾。
那位台商颇受打击,因为凭他的经验,在广东中山这个季节的天气状况已经很平稳,不会有暴风雨,所以他也没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十几万元的纯利润泡汤了不说,投进去的资金和这一年的辛苦也都白搭了,他心灰意冷地离开了胡根生的虾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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