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家乐福在全球都开店,却只有在第三世界国家开得最好,尤其还是市场经济不太发达的地区。这种现象下面掩盖着什么深层的原因呢?国内知名零售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黄江明认为,家乐福在中国成功的核心恰恰在于对第三世界国家商业不发达市场的运作方式有透彻的领悟,说白了就是人家会钻空子。
黄江明提出了几点看法:
其一,在发达成熟的市场,如美国、墨西哥等美洲国家,市场格局已经基本确定,“外来户”很难插足,而且大卖场业态在那里已经不是主流。但在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家乐福的大卖场模式符合当地购买力状况,所以能融入主流。
其二,家乐福卖货的利润很薄,所以他们的赢利模式不是指望着大宗的批零差价赚钱,而是靠着吃进场费、店内广告堆头费以及其他名目繁多的各种收费挣钱,甚至包括“随意”拖延付账期、收了钱却不给供货商开发票、丢失商品让供货商补赔等“小手腕”。这种做法自然在发达国家是被严格禁止、课以重罚的,而在发展中国家法律制度不完善的市场里却能如鱼得水、做大做强。
其三,在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供货商还不像欧美国家那么强大,都是弱兵游勇状,又没有协会组织撑腰,都不足以对抗家乐福分而治之的手段,使得家乐福在这些国家和地区能“称王称霸”,以致发展到现在可以“滥用零售商优势地位”。
其四,家乐福进中国开店是每到一地就设一个独立的“借壳”公司,利税都上缴当地,当地政府为了发展本地经济自然都会对他们呵护有加,这就大大缩小了水土不服的困难。
相比之下,这些手段上的高妙是那些来自规范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沃尔玛们”所不能比的。
从2004年12月起,中国遵守WTO协议解禁流通市场限制,家乐福的开疆破土会不会更加如入无人之境?黄江明表示,任何国家都不会让外资控制本国零售业,中国也不例外,只是手段上不会采取违反WTO协议的方式,而是应采取完善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支持供货商形成联盟、对国有零售企业解放手脚恢复民营身份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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