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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的个体私营经济政策

http://www.gcmag.cn  2005年第4期《光彩》杂志
■兰士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关于个体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和认识的不断深化,逐渐突破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不断发展完善。

  《宪法》对有关个体私营经济的表述
  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从而在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中确立了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
  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这是我国《宪法》第一次确立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一条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这是《宪法》首次将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由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提升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再次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是在《宪法》中首次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内容。同时,这一修正案完善了私有财产的保护制度,进一步解除了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后顾之忧。

  党和国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演变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适应的体制环境;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总结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阐述了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彻底消除了某些地区由于非公经济占了主体地位,一些人担心国家政策改变的顾虑,与十五大相比,提法上更进了一步。
  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正式颁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建国以来首次以国务院的名义发布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文件。在这个被人们俗称为“非公经济36条”的文件中,进一步指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很显然,这将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政策的演变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质的促进作用
  党和国家与时俱进的方针政策,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开辟了越来越广阔的发展空间,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其地位和作用也产生了质的飞跃:
  从分配制度来看,我国逐步实现了由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到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及初次分配效率优先、再分配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的转变,使个体私营经济的分配方式合法化;  从经济体制的演变看,从计划经济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再从有计划的市场经济顺利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适合的体制环境;  在对私营企业主的认识上,实现了两个转变,即从剥削者到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转变,从不许共产党员开办私营企业到私营企业主可以入党的转变。目前,大量的非公经济人士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
  总之,20多年来,从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到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再到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上是与时俱进、一脉相承的。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也正是这些与时俱进的政策,促进了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保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和稳定发展。(作者系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司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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