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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2期《光彩》杂志
■杜先福
一切按法律程序办理,生意也是正正规规地进行,但是忽然间发现所有的一切都变了个样儿,当事人心里该是什么滋味——
商海淘金,小老板认准品牌效应
今年52岁的林老板其实算不得什么“老板”,10年前单位破产,他失了业无路可走,就用破产补偿金在四川资阳城里租了个门面做服装生意。当时因为资金太少,不敢做品牌买卖,只能小打小闹卖些不知名的服装赚点小钱。由于林老板经营有方,滚动式发展,三五年后也就有了一些积累。在服装业滚打了一番的林老板深知不知名的服装赚不了大钱,得傍“名牌”,于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他开始加盟品牌服装代理销售,生意渐渐看好,赚项也就大了。几年下来,他便有了几十万元的积累。多年的经营经验表明,要赚大钱,就得做品牌。
认准了品牌效应,林老板决定在原来几个品牌的基础上,扩大经营范围。几经考察,他看准了全国知名品牌“培罗成”服饰,决定加盟“培罗成”专卖销售。
浙江宁波培罗成服饰有限公司在成都青年路万紫商城设有“四川办事处”,办事处负责人徐鹏受公司委托全权代理公司一切业务。2003年7月7日,林老板与培罗成服饰有限公司四川办事处代表徐鹏签订了一份《培罗成服饰专卖店(厅)加盟协议》,协议约定:
甲方(培罗成服饰有限公司)授权乙方(林老板)在资阳开设培罗成服饰专卖店(厅),从事甲方产品的零售专卖业务。乙方专卖店(厅)由甲方提供统一的形象设计并按甲方的要求统一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全年销售指标为50万元,销售返利另行约定。
协议签订后,林老板还按协议交了1万元保证金,又按甲方统一打广告的要求交了15150元的广告费。接下来,林老板花了6万元在资阳市区内一类地段租了门市,按照甲方的设计花了78000元进行了装潢。一切妥当后,首次从甲方购进了5万多元的服饰,选了个吉利日子,宣告资阳“培罗成”专卖店正式营业。2003年7月28日开业这天,林老板还按资阳人的习惯,请了鼓乐队,敲敲打打热闹了一天,大造了声势,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全城皆知。
牵手品牌,生意人坚信生财有道
据林老板介绍,资阳“培罗成”开业不久,他和广元“培罗成”张老板、夹江“培罗成”王老板应培罗成集团公司邀请,前往浙江宁波培罗成集团公司总部参加了产品研讨会。林老板说,他们在开会期间发放的纪念册上,看到了公司的各种荣誉证书,其中服装行业“全国十佳诚信企业”使参会代表对“培罗成”更是千百个信任,认为加盟“培罗成”绝对诚信可靠。
于是,从宁波回来后,林老板又倾其家底,在“培罗成”四川办事处购进了6万多元钱的货物。货物进回来后,林老板经仔细观察,发现有一些服饰好像是上过货架的,不太干净。作为服装行业,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经销商往往把这个店卖不出去的存货收回去,又调到那个店去,那个店的再调到这个店来,如此循环应属常事。对此林老板并未十分在意,只是把情况反映给了四川办事处负责人,负责人徐鹏表示,按照协议要求,卖不出去的可以换货,等新货到了,林老板可以把卖不出去的拿去调换。
2003年12月8日,“培罗成”四川办事处负责人徐鹏打电话给林老板,叫林老板把卖不出去的货送到成都,以便调换。于是,林老板赶紧挑出了价值1.8万元左右的货物送到成都。掉换过程中,林老板发现徐鹏给出的“新货”仍然存在问题,提出要全新的货物,徐鹏说这就只好通知从宁波发货了,仓库里确实没有全新的货物。徐鹏叫林老板把退回的货物放在成都,等新货到了就通知林老板。办理了相关“欠货”手续,林老板只好回资阳等通知。
漫长等待,合同方玩起人间蒸发
林老板等啊等,等了两个多月都没能等来新货。他一次又一次打电话催问,一次又一次去成都找办事处负责人,对方都说总公司生产紧张,供货困难,要林老板谅解。办事处负责人还说,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公司一定会设法予以补偿,叫林老板回去耐心等待。
林老板只好又回资阳等。2004年3月4日,徐鹏打电话给林老板,说货物到了,叫林老板把现有不好销售的货物一并拉到成都调换。于是,林老板接到电话当天就急急忙忙把要调换的货物拉到了成都。清理完毕后,办事处负责人才说,宁波那边的货还没发出来,现在还无法供货,叫林老板回去等段时间。当时林老板根本没往坏处去想,心想资阳到成都,仅仅87公里的高速公路,往来十分方便,没必要在成都坐等。于是林老板就相信了对方的话,叫徐鹏写了张“从2003年12月8日至2004年3月4日止,共收到资阳总退货34697元整,在新的年度以产品的形式返还”的收条,然后便回资阳等候通知了。
可是这一等,却好长时间没有消息。林老板隔三岔五打电话去问,对方却总是说还没到货,有时候对方也会说“快了快了”,叫林老板再等等。
林老板只好“再等”。可是这一等又是两个多月,林老板实在等不起了,就去成都找办事处负责人。令他震惊的是,办事处已“改弦易辙”,换了一个新的单位,“培罗成”四川办事处人影都没有了。林老板向新的租户打听,得知该处系成都锦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租给他们的。于是林老板就找到锦虹公司,这才得知,“徐鹏于2003年4月22日租了万紫商城B—9号,由于经营培罗成品牌不理想,于2004年3月20日已转租其他商家经营并撤场(此为锦虹公司证明语)”。
索赔无门,悔不该没认清当事人主体
“培罗成”四川办事处蒸发了,林老板无处进货,就多次打电话给浙江宁波培罗成集团公司,公司却一再要求林老板还是找四川办事处。林老板没法找到,生意做不下去,损失惨重,决定把“培罗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
2004年6月17日,资阳市大地法律事务所敖所长作为林老板的代理人,来到了宁波培罗成集团公司。说明来意后,却被告知培罗成服饰公司已不开展这项经营了,其业务已转给集团公司,此前服饰公司的所有业务与集团公司毫无关联。
敖所长表示,他受林老板全权委托,代表林老板向集团公司索赔。在林老板看来,培罗成集团公司应是培罗成服饰公司的上级,即使服饰公司不开展经营了,其上级培罗成集团也应承担其分公司因违约给客户造成的损失。
但是,集团公司叶辉总经理却告诉敖所长说,培罗成服饰公司根本就不是培罗成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服饰公司完全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它和集团公司根本就没有什么关联。
为弄清真相,敖所长当即赶到宁波市鄞州区工商分局查看服饰公司的工商登记。在工商分局他查到:2003年2月14日,蔡国强出资200万元、周才夫出资100万元合股成立了培罗成服饰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申请人为蔡国强。培罗成集团公司无偿给服饰公司提供了办公大楼和生产车间,但集团公司未投入资金给服饰公司,也未参与任何经营,服饰公司确实不是集团公司的下属单位。
林老板这才明白过来:培罗成服饰公司在培罗成集团公司的眼皮底下,打着“培罗成”的牌子在全国各地开展销售业务,而今服饰公司倒闭了,众多“培罗成”经销商蒙受了损失,却无法让培罗成集团公司来承担责任,而只能去找人去楼空、不知所踪的培罗成服饰有限公司索赔了。对此,培罗成集团公司的叶辉总经理也遗憾地表示爱莫能助;同时也表示集团公司从维护自身品牌形象出发,已中止与培罗成服饰公司的一切业务往来,今后也不会再让类似的事情发生。
索赔无门,林老板为自己20多万元的损失后悔不已,与林老板一样遭受损失的还有眉山、夹江、广元、简阳等诸多“培罗成”经销商。笔者在叹息林老板“遇人不淑”的同时,也希望林老板及其他四川“培罗成”经销商的惨痛经历,能给广大商家提个醒:经营品牌固然是条不错的生财之道,但在加盟品牌专卖之前,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务必搞清楚签约方是否是知名品牌企业本身,即使出现纠纷,也诉之有门。否则,若落入本案中的“品牌陷阱”,诉讼之路就困难重重了。
编辑 zhao@gcma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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