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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二字值千金

http://www.gcmag.cn  2004年第11期《光彩》杂志
杨年强

    随着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和谐”成了点击率颇高的词汇;而构建“和谐社会”,也成为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
  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各区域之间和谐、社会各阶层之间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而伟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对我们个体、私营业主来说,它首先体现在发展上。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才是硬道理。我们通过不断的创造、创新、创富,可以把企业做好、做强、做大,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税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从而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其次,它要求协调发展。我们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不仅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要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了解“全国经济一盘棋”,不能“自以为是地发展”,否则就有触礁和倾覆的危险。像今年的宏观调控,就是因为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业过度发展,比例失衡,国家需要通过宏观调控使不和谐的产业结构重新和谐。第三,要坚持以人(员工)为本。人是生产过程中最活跃的要素,是企业利润的创造者。只有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激发所有员工的创造活力,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才能保证企业持续发展。
  一方面,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越来越和谐:十六届四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两个毫不动摇”政策(“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今年4月和7月,国务院先后两次召开有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政府有关部门秉承温家宝总理“要抓紧研究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重要批示精神,正在制定以放宽市场准入、改进投融资体制、促进非公经济法律保护为核心内容的《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而另一方面,虽然非公经济领域中不乏浙江传化、深圳华为、江苏太平洋这样一些无论技术、人才、研发,还是产品、市场、管理等内部发展都非常和谐的企业,不乏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尹明善、数十年如一日生命不息拥军不止的庄妈妈、拉雷锋车走雷锋路的何凤新这样一些突出代表;但是,我们还是经常能听到一些不和谐音:富人开着宝马在大学校园内撞了人,不仅不肯道歉,还蛮横地叫嚣“我们走着瞧”(在社会公德上不和谐);滥发广告诱引人们加盟,将巨额加盟费收入囊中后却逃之夭夭(在诚信经营方面不和谐);民工权益维护不畅,制度缺失缺少保障,无奈之下,民工们不得不“用脚投票”,使我国非公经济最为发达的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的“民工潮”演变成了“民工荒”(劳资关系不和谐);国家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致“20%的人拥有银行80%的存款”,但个人所得税却“逆向调节”——农民和工薪阶层成为纳税的主体(在遵纪守法方面不和谐)……
  古人说得好:“和气生财”,“和则生物”。又说:“利为义之和。”不以“义”为先,取财无“道”,最后的结果只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求和衷共济、内和外顺不可得,避抵触、冲突也不能。
  所以说,“和谐”二字值千金。在生意场上滚打的个体、私营企业老板,对此一定有更深刻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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