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下岗工人,靠亲友资助买了一辆大巴跑长途客运。2000年9月,我开车载着几名乘客去江西,途经320国道一个施工路段时,发生了车祸。当时,对面驶来的一辆丰田轿车与我前方的一辆大货车相撞,紧接着撞上了我的车的车头,我的车失去了控制,侧翻在路边,车辆严重受损,我和乘客都受了伤。事后,交警认定这是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丰田轿车司机王某负全部责任,我与大货车司机没有责任。但是,由于王某当场死亡,其家人称其并无任何遗产,所以几经周折也没能获得赔偿。2001年6月,与我一同受伤的几名乘客以违约为由将我告上了法庭,要求我赔偿他们的医疗费以及其他经济损失。我对车祸并没有责任,而且我同样也是受害者。这起飞来横祸之后,车坏了无法跑客运,我的医疗费花掉了几万元,谁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呢?我当庭拒绝了赔偿,并提出了异议。可法院并没有采纳我的异议,而是判决我应当赔偿几名乘客的医疗费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8万余元。至今我是负债累累,家中的一些财产也被法院强制执行了。为什么我并没有过错,而且也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可还要赔偿别人?
读者 姜文兵
姜文兵读者:
首先对你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但法院的判决并没有错误。在你同意原告即那几位乘客乘坐你所驾驶的车辆并承诺将他们运输到约定的地点起,你们之间的客运合同就已经成立。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按约履行。你作为承运人负有在约定期间或合理期间内将乘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的法定义务。但是,车祸使你无法完全履行你的义务。你在车祸中并无过错,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该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从前面分析中可以看出,客运合同违约行为的归责原则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以承运人的过错为构成违约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无论你是否有过错,都应当负违约责任。本案中,你作为承运人未将乘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且没有《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的免责情形,尽管并无过错,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雷振中
编辑 zhao@gcma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