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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梅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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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6期《光彩》杂志
许仕远
最近,几位从事个私经营的朋友同我聊天时,谈到他们遇到的苦恼事,发泄了他们对当地一些政府部门的不满。他们说,近年来,党和国家为鼓励、扶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出台了不少“惠民政策”。这些“惠民政策”如阵阵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但却吹不到他们身上,他们只能“望梅止渴”。
老陈是进城经商的农民,他在县商贸城开了间服装店,月营业额1000多元。按照国家的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月营业额不到2000元的,不征营业税。但是,前不久,当地税务部门的征管员硬说他的月营业额不止2000元。他气愤不过,就叫税务部门的同志到他的店里抽查两天,看看到底有多少?但税务部门的同志说:“这不可能,要是这样,国家不知要增加多少税务人员。老百姓的负担不是更重了?”老陈转而拿我作比方:“你是吃皇粮的,像你们这样的国家干部60岁可以退休,坐下来拿退休工资;像我这样的农民,60多岁自食其力不算,还要交税养别人。更可气的是,眼睁睁地看着党和国家有优惠政策,我本该享受,却享受不到。”
前年从国有企业下岗的老黄,在家待了1年的业。去年,他的一个朋友向他建议:你家乡别的资源没有,但石头多的是,现在上面要求村村通公路,你何不开个采石场,赚大钱不一定,但解决温饱应不成问题。于是,他采纳了朋友的建议,在自己村的山上开了个采石场。在办理证照时,当地安全监管部门说,采石场属于非煤矿山,属于安全监管的对象,要办理《矿长资格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等证,这些都是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审批条件,否则,就不能办理营业执照,不能开采。而要取得《矿长资格证》,必须参加安全监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发证。但仅仅几天的培训,却要交培训费几百元。采石场要经过评估机构的安全资质评估,而这些评估机构都是安监部门带来的,一个采石场的评估费就要1000多元。而且这个评估费是不能讨价还价的,评估机构说多少就是多少。老黄说:“这家评估机构是安监部门指定的,我们个体业户没有选择的自由。他们和安监部门之间的关系显得非常微妙,里面有没有‘猫腻’我们很难说。由于这些收费都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依据,也没有标准,说是企业行为,我们反映到哪里都没用。这几个证办下来,我花了几千元。虽然工商部门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给我享受了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待遇,免了我办照的一切费用和个体工商管理费。但这些被免的费用比起办那几个证的费用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他说自己很费解:国家都对下岗职工这么关照,为什么有关部门不从实际出发,对下岗职工关照关照呢?
20多岁的小李原来在县里的水泥厂上班,去年水泥厂改制,他下岗了。于是,他筹集了几千元,在城里开了家饮食店。按照规定,他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时,享受了免费办证的待遇。但是,办证费虽然免了,可从业人员要办健康证,店里要由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消毒。这些费用算起来,一次就要600多元。他不明白的是:消毒的药水到处都买得到,消毒又没有什么技术要求,药水配好后,谁都会洒。为什么我的店就不能自己进行消毒,非得要卫生防疫部门来消毒呢?况且,一次消毒就要收几十元钱。小李说:“我认为这是卫生部门在把国家规定给我减免的办证费从其它方面变本加厉地回收。”小李说到这时,情绪变得很激动:“你说说看,这不是在利用职权创收、变相乱收费又是什么呢?”
以上几个事例,都有一定的代表性。它说明了党和国家近年来鼓励、引导、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特别是一些优惠政策,在一些地方还没有落到实处。有些地方的个别部门明里优惠,暗里变本加厉地收费,这就难怪这些个私业户有意见和怨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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