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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业:拆除最后一道篱笆

        
  http://www.gcmag.cn  2004年第5期《光彩》杂志
  本刊记者 杨生恒

  4月6日,新的《对外贸易法》获得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对外贸调查、外贸救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并再次放宽外贸经营权。
  新《外贸法》规定除石油、粮食等涉及国计民生的物资之外,现行的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度将改为备案制度,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登记后,均可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可以说外贸领域的门槛基本消失,外贸行业将进入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竞争时期。

  “国”字号外贸企业将让出更多地盘
  对于国有外贸企业来说,新《外贸法》将使他们的日子更不好过。由于垄断特权不断被削减,从上世纪90年代起,国有外贸企业就开始陷入困境,不良资产越积越多,盈利水平越来越低,许多国有外贸企业面临倒闭深渊。早在十几年前,自然人就开始通过挂靠外贸企业从事外贸活动了,新《外贸法》势必会加剧国有外贸企业人才流失,一旦那些手里掌握着大量客户资源的业务骨干纷纷“自立门户”,国有外贸企业成百上千万美元的进出口业务也将随之流失。
  “目前省级以下的国有外贸企业大多没什么戏可唱了,”在中国仪器进出口公司工作的唐先生对记者说,“国家级的外贸企业还行,但也不好过了。像我们公司,现在根本不进新人了,一片裁员声,职务一旦不能再升一级,到40岁就得‘内退’”。
  据唐先生说,近两年国家对国有大型外贸企业实行改制,合并组建了若干超大型外贸企业,重点扶持。但是这些企业的优势也仅限于在国际上做一些大的招投标项目,只有在做这些特大项目时,他们仍然可以利用国有银行或相应的国家特殊政策发挥“大”的优势,普通的贸易业务并无优势可言。实际上,这一类的超大外贸企业已经将触角伸向了其他领域,如房地产业、金融业,以及生产领域。
  “单纯做外贸现在看来是不行了,我们集团公司将来可能要把外贸只作为一个很小的部分保留下来,大量的精力将投向其他领域。”唐先生说。
  唐先生称,这已是一种趋势了。在内外贸日趋统一的大背景下,国有外贸企业只能利用品牌和资源优势,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工业、农业领域,实现科、工、农、贸有机结合,延伸产业链条,以增强发展后劲。过去依靠国家给予的特权所获的经营范围也不得不让给更有活力的私营外贸企业了。

  生产企业不会立即甩开外贸企业
  新《外贸法》出台后,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的李雨时副院长认为,随着中国外贸产品的升级,大型装备、高技术产品的出口量不断增加,逐渐成为中国出口的主力产品,这些产品对售后服务要求较高,专业外贸公司在进行此类贸易时往往力不从心,而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在这方面具有很大优势,因此新法规的实施将有利于生产企业参与对外贸易,促进此类产品的出口。
  李雨时也许道出了某种趋势,但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尤其是从事加工业的中小私营企业来说,与外贸企业合作仍将是他们的长期选择。
  记者采访了浙江台州一家生产汽车配件的私营企业,据该企业销售经理杨学东讲,他们企业目前的对外销售业务一半靠自己,一半靠专业外贸企业。
  “新《外贸法》实施的话,应该说受影响的主要是外贸企业,他们之间会展开你死我活的竞争,我们并不会跟他们争外贸这块儿领地。对生产企业来说,主要还是赚生产利润,老板会不断扩大生产方面的投资,而不是和外贸企业争14%的出口退税额。当然,我们有能力自营出口的话,能把那14%的退税额也拿回来更好。但问题是外贸企业在国外有自己的网点,我们没有,我们要是在国外建营销网络的话,要付出很大成本,鼻子比脸大了,根本不划算。”这位销售经理说。
  台州一些生产企业诸如家电、服装、玩具、工艺品等厂商则反映,他们的产品主要通过展销会、电子商务外销,跟国外采购公司联系,他们一般也是外贸企业。
  而据有关专家分析,专业外贸企业在信息、渠道、销售网络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因此生产企业仍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专业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大量的商品出口是通过代理完成的,美国工业制成品出口的80%是由代理商完成的,日本代理出口约占出口总额的80%左右,德国约有6万家贸易代理机构,绝大多数德国工业企业在销售中与其进行合作,30%的商品交易是通过代理进行的。我国目前代理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不足10%,专业外贸企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私营专业外贸企业可以灵活发展
  新《贸易法》即将实施,谁都可以从事进出口业务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内私营外贸企业的生存空间就一定会更大。因为进出口业务的风险不小,经济运行中的规模效益、品牌效益仍然起决定因素,在国际贸易中对资金、信用的要求越来越高,那些规模小资信低的外贸公司日子会越来越难过。
  国内私营外贸企业大多缺少懂得国内外贸易法规和惯例的国际经贸人才,如外销员、报关员、国际货运代理员等。现在全球最大的货代企业,像德国的德顺、辛克,瑞士的泛亚班纳,日本的三井、日通等都已进入中国。大批有资金、人才、品牌,有研发能力、营销网络,有现代经营理念与营销手段的跨国公司开始在我国设立采购中心,各地举办的跨国采购洽谈会也此起彼伏。这对私营外贸企业无疑会形成巨大压力。
  不过相对国有外贸企业而言,国内私营外贸企业一般来说没有历史包袱,可以摒弃国有外贸企业的种种弊端,与国外外贸企业展开竞争。在力量还不够强大的情况下,私营外贸企业可以采取一些灵活的策略:
  其一,代理国外买家采购。不在我国建跨国采购中心、不直接与国内厂商接触的国外中小贸易企业数量更多,其覆盖的市场也更大,国内私营外贸企业不妨走出去,做欧美和其它国家地区中小批发零售商的采购代理,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这样,不仅能有效地扩大生存空间,而且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其二,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当今世界,生产商与分销零售商的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分销零售商对生产商的主导地位正在形成。国外大买家所到之处,众多国内生产商趋之若鹜,是因为它们背后有网络、手中有订单。国有外贸企业近年来也曾实施“外贸重点外移”战略,建立了不少海外机构。但是,由于方向不明、机制不活、管理不善,其中绝大多数成为出国团组接待站,成为从一线领导岗位退出人员的安置办。因为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加之费用高昂,企业负担沉重,后来又不得不撤回。国内私营外贸企业可以吸取国有企业的教训,通过不断了解国际市场需求,适时把握市场发展方向,发展客户,收集定单,建立分销网络,替代国外进口商和批发商。
  其三,涉足其它增值环节。在价值链的下游,除货源采购、分销和零售外,还有质检、包装、仓储、运输、报关和广告等众多增值环节。国内私营外贸企业可以从实际出发, 有重点地从中选择一个或几个增值环节做强做大,从而扩大生存空间、提高竞争能力、增加企业利润。

  编辑 hej@gcma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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