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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大看点之-----  
     
 

在WTO的语境下,洋官司有得打

 


 
打赢一场洋官司 

        
    http://www.gcmag.cn  2004年第1期《光彩》杂志
    杨生恒

   
必然,还是偶然?
  2003年7月17日是温州打火机行业皆大欢喜的日子。他们被告知:欧洲打火机制造商联合会已撤销对中国(主要来自温州)打火机的反倾销申诉,这意味着欧洲——这个中国打火机行业最大的海外市场之一被保住了。
  温州烟具协会有关人士说:“我们温州烟具协会自己集资,自己请律师、专家,付出了多少努力,现在终于取得彻底的胜利了。事实上,我们生产的打火机本来就没有对欧洲的打火机厂商造成损害。因为欧洲根本就没有金属外壳打火机的生产厂商。我们的可充气金属外壳打火机与欧洲本地厂商生产的一次性塑料打火机之间的差别很大,我们是占理的。”这也是打火机业内人士的普遍反应,他们将此次胜诉看作公理和努力的必然结果。
  深知此案的来龙去脉的温州烟具协会会长周大虎明白,这次胜利有必然的成分,但也有偶然的因素。作为走过这一历程的领头人物,周大虎认为,必然在于我方积极的应对,努力的争取;而偶然之处在于,欧盟恰好对此类产品实施过反倾销保护。欧盟在1995年和1999年两次对进口打火机加反倾销税,使得欧洲本地的厂商在一次性打火机上获得可观的利润,危及他们利润的事他们不会去做。
  而为此案的胜诉立下汗马功劳的代理律师蒲凌尘则悲观许多。他更多地将这次胜利归结为偶然和幸运。“实质上起诉方对产品的定义有扩大化的嫌疑,这种扩大化使它的立足点有问题,所以为了维持原来一次性打火机的反倾销措施,他们只有撤诉。因此其他特点的打火机这次幸免于被起诉。但是相当的可能是起诉方还会重来,他们这次只是败在了对产品的定义上,经过简单修复就可以再来的。下一次它肯定会在法律上走得更坚实些。”
  同一个结果,站在同一立场上的三方为什么会有如此不同的看法?面对这场打赢了的洋官司,中国私企到底能学到什么以更好地走过今后的反倾销之路?

    应诉,以组织的名义
  还是先来看看温州打火机打赢这场官司的一些好的经验吧。毕竟,在遭遇反倾销的众多行业中,这场胜仗名声最响,赢得最漂亮。
  其实,温州打火机行业在洋官司中吃过亏——就在2002年,面对同样的对手欧盟,只不过申诉内容不是反倾销而是打火机行业特有的CR法案。与反倾销案不同的是,所谓CR法案,是指市场普及率高的打火机必须加装安全锁装置,以防儿童玩耍。普及率高的定义核心针对的是价格在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大部分温州打火机的价格都在这个范围之内。而CR法案中所说的安全锁装置专利多为国外公司控制,这样,温州打火机的成本就不得不提高。就是在这样一种困境之下,温州打火机私营企业第一次联手对外,积极应诉。他们先是通过媒体在国内造成影响,同时组成申诉团,会同政府的外经贸部公平贸易局的官员,在欧洲巡回访问,试图推动法案发生变更。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此番努力没能见效。CR法案最终表决:2003年底开始在欧盟范围内实行此法案。
  在这一次应诉中,温州打火机厂商失败了。但是正是这一次的失败,使得温州私营企业走向了成熟。首先是对“规则”的认识。CR法案是政府案,早在欧洲之前,美国就曾以此法案限制过温州打火机行业。可是当年在美国的CR案中,温州厂商完全没有反应,任由制裁,只是在私下琢磨该如何绕过法案经营,虽然这样的路数还真的让他们想了出来,温州打火机在美国的生意现在做得也不错,但是终究显得底气不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麻烦。在这次欧盟的CR案中,打火机企业的老板们没有沉默,温州商人们看到了自身的力量和另一种行为方式。虽然申诉无果,但申诉团很有收获——多方交涉后,申诉团得到了欧盟相关官员尽快启动相关修正法案的承诺。
  也正因为有2002年这次行动经历,欧盟反倾销案刚一出笼就引起温州私企的高度重视,并很快开始了联合行动——开会,商议,共同应对。这一次行动和上次不同,反倾销案是一个民间案,温州方必须有人应诉,单个温州厂商的实力都不足以担当这样的诉讼,他们必须尽快寻找这样的出头方,否则,16天的诉讼期一过,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7天之后, 温州烟具协会站了出来。筹资、办WTO知识讲座、请律师、确定应诉企业……各项工作终于紧锣密鼓地展开了。
  欧盟反倾销案中,对方也是一个行业组织——欧洲打火机生产商协会。温州打火机企业具备足以与之抗衡的身份,组织对组织的行动让他们更具凝聚力、更具效力。代理律师蒲凌尘对此有切身感受:“应该说打火机案温州企业的应诉材料还是很漂亮的,相对于他们的准备时间和企业实力来说。我们的指导工作做到了尽可能的好、尽可能的细,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也非常配合。”

    胜算,如何更有把握
  并不是说有了规则意识、应诉行为和组织方式就能十拿九稳地赢得官司。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温州打火机行业的胜利中的确存在幸运成分。他们在应诉中暴露出了一系列“软肋”,这些软肋的意义远远超出了这一行业获得一次胜利本身,因为所有面临反倾销威胁的中国企业普遍存在类似的弱点。
  就拿组织来说,同样是行业协会,我们的力量太弱。蒲凌尘曾就温州打火机业未来的隐忧作过暗示:温州打火机协会和欧盟打火机生产商协会这两个协会经过书面法律程序的较量以后,双方已经互有了解,如果没有足够规范和权威的组织形式的话,最终可能成为对方反扑直奔的“命门”。
  温州烟具协会会长周大虎在组织中付出了很多不为人知的辛苦。“就说募款吧,听起来只是一句话,募到了200万的款子,但是我们在背后做了多少工作?那200万是我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自己的企业都带头拿钱,经过几十次的谈话才把款子募到手的。”
  温州的行业组织在我国各行业中还算是比较有凝聚力的。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应诉美国反倾销案的过程中,一些企业拒绝参与应诉,事后却免费搭上了别人赢得的市场准入的顺风车。胜诉是大多数企业花费了巨大的人力和财力共同努力的结果,当初那些没有参与应诉的企业的行为显然有失公允,给商会团结投下一片阴影。
  温州打火机生产厂商应诉欧盟反倾销案之所以能赢,还因为他们绕开了一个最危险的关口,这就是此案中温州打火机厂商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虽然在国内,温州企业被认为是最为市场化的企业,但以欧盟调查官员的精确认定方式,这些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缺乏证据,因为它们之间的经济往来缺乏书面契约。蒲凌尘最终只好偏向于倾销案应诉方的另外一个要件——无损害抗辩——从而绕过了令他们头疼的地位问题。其他反倾销案例中的中国企业可就不见得有这么幸运了。
  事实上,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已成为我国在应诉外国(地区)对华反倾销案中屡遭败绩的一个重要原因。美国商务部负责国际贸易的副部长格兰特就抱有这一观点,他以中国制造业为例分析说:“中国政府一定为制造商直接或非直接地提供了大量补贴,这种补贴可以表现为直接为出口商提供现金,但它更经常地通过为抵御竞争提供关税保护、免税或退税,或继续为信用不好的企业延长信贷等间接方式实现。”
  根据中国入世承诺,中国加入WTO之后的15年内,WTO其他成员可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中国企业也因此将长期面临这样的尴尬。
  还需要看到的是,温州打火机行业毕竟是国际贸易摩擦中经过历练的“成熟”行业了,他们这次应诉的快速反应是颇为成功的。但是这种成功的背后隐藏着偶然,这种偶然很大程度上缘于私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畅。1998年欧盟开始动议CR法案,2001年温州的商人们才获悉,当申诉团2002年3月起程时,欧盟已经进入最后表决了。其实,欧盟在动议CR法案时,曾将信息传达给中国的质检机构,但这个信息一直停留在政府部门里,温州的私营企业根本不知道,所以走了不少弯路。然而,目前的中国,不是每个行业都有足够实力经得起走这样的弯路,从而练出“快速反应”能力。
  尽管今天无论政府或企业都对反倾销提高了警惕,但此类情况依然存在。而且有时,国内企业在受损害最严重的时候提起申诉,政府主管部门却因为审查时间过长等原因,不能及时立案,给倾销进口商对价格或数量进行针对性调整以可乘之机。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教授认为,从目前中国的经济结构、产业增长及发展的角度来看,2005年将是外国真正对中国反倾销的高峰。今天一两场反倾销洋官司的胜负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明天我们怎样更能掌控自己的命运,赢得确定,胜得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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